3月31日,温州出台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0条措施》。其中,给予办展企业补助。一、二季度因疫情原因无法延期而被取消的,且已纳入重点展会目录的,按照该会展项目主办方实际支出成本的30% 、最高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。对市区办展企业新开发APP或利用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业务的,给予企业投入50万元以上(包括设备、技术、软件投入)部分的10% 、最高100万元技改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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